拆涉电违建原则上不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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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4:0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炳路)旧的涉电违章建筑还没有拆完,新的违建又起,违建者还暴力抗法(详见本报15日有关报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昨日,广州市经委副主任、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俞述西就涉电违章建筑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本月内展开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活动,其中高压线下的违建被列为五大重点检查项目之一。 违建城乡结合部最严重 俞述西说,高压线下的违章建筑,违反了《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依法清拆。 俞述西认为,广州作为中心城市发展很快,电网建设也很快,可能以前乡村不毛之地现在也已变成闹市区,高压线下的土地使用矛盾相对来说就显得更为突出,各地政府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有效的清拆活动。 高压线下的违章建筑尤以城乡结合部最为严重,俞述西劝解城乡结合部村民不要以为远离城市中心区域就可以私拉乱建,这是错误的。 据调查,很多基层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对高压线下的违章建筑进行纵容,甚至暗地里支持。俞述西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是恶劣的,基层主管领导应该履行职责,一级管一级。 俞述西激动地说:“你在那里做官,不保当地居民的平安便是不负责任的官员,因为某个领导的行为而导致了一个地区的不安全,就应该严格追究该领导的责任。” 定性为违建要全部拆掉 对于岑村高压线下新建起的违章建设,俞述西表示有关部门要进行调查,定性为违章建筑,全部拆掉;同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在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于拆除违章建筑要不要实行补偿,俞述西认为,电网建设在前,建筑在后并没有报建批准的,原则上不予补偿;但若建设在电网之且并有相关部门批复的,应视批复是在《电力法》颁布之前之后区分责任,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行政过错。若建筑在前,电网建设在后,应由电力部门补偿建筑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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