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信获赔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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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9日02:4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通讯员常亮)昨天,本市首例因地质勘测挖断光缆而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在东城法院的调解下圆满解 决,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得到40余万元的赔偿。 2002年12月3日下午,中核大地工程总公司在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进行地质沉降情况勘探时,用钻头将北 京市通信公司地下管道中的两条中继光缆破坏,不仅造成该公司1. 北京市通信公司称,事故发生后,公司为恢复通信支付了39万余元的抢修费用。此外,为完全使通信恢复到事故前 的状态,他们还将花费100余万元的恢复工程费用。北京市通信公司认为,被告在事先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也未通知北京市 通信公司的情况下,擅自违法施工是造成这次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原因,故被告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请求法院判令 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45万余元。 被告在庭审中辩称,由于该公司违章操作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因此愿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其经济有一定困难,因此 请求原告降低赔偿数额。 据悉,此案中所发生的事故是中国网通近年遭受的最严重的一次通信阻断事件,后果较为严重,社会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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