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欠款泡汤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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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9日02:5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知假售假后买方拖欠货款,卖家原以为能通过诉讼讨回这笔钱,法院却最终认定买卖双方所签合 同无效。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北京智圆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向焦先生索要货款和违约的诉讼请求,对于焦先生 的反诉请求法院也不予支持。 2000年10月30日,智圆饮料公司与焦先生签订合同,约定公司向焦先生供应饮料及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从双方当事人关于“货物应尽量避免卫生、技监等部门的检查”的约定可以认定双方明知买卖的 产品系假冒产品,且焦先生曾因智圆公司所供啤酒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被工商及技术监督局处罚,双方所签买卖合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虽然焦先生为智圆公司出具了115万余元 的欠款条,但智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所供货物系合法产品,且供应数量亦无法确定;焦先生明知所买的产品系假冒产品而予以 出售,其应对技术监督局的处罚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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