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局要求暂停艾滋病、梅毒等8类医疗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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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9日09:5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谭建东 通讯员叶华新 殷海华) 广州市工商局日前向市属各广告经营单位下发通知,要求立即暂停发布 尖锐湿疣、梅毒等8类医疗广告。该局还决定,从4月21日起至5月10日对疾病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整治清理。 除立即暂停发布尖锐湿疣、梅毒等8类医疗广告外,工商部门还将对七种类型的医疗广告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暂停发布的8类医疗广告 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 ;红斑狼疮。 重点整治的七种医疗广告 一、以开办“医学知识讲座”节目或以开辟“人物专访”专栏等形式变相发布的医疗广告; 二、利用医疗器械、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发布的医疗广告; 三、未经卫生部门出证或超出出证范围发布的医疗广告; 四、对医疗机构名称、从业医师技术职称、疗效做虚假宣传的医疗广告; 五、治疗性病的医疗广告; 六、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广告证明》发布的医疗广告; 七、军队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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