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4月19日
北京消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财政部有关人士日前表示,目前中国征收遗产税的时机尚不成熟。该人士称,中国
民营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积累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致富者都是创业者,其拥有的财富基本上是以经营性财产为主。按照国际
惯例,这些经营性财产在征收遗产税时应予扣除,或者给予一定的照顾。此外,这些致富者基本上还处于青壮 年阶段,大多数
的遗产继承人还是潜在的,因此即使开征遗产税,近期内所征税款也不会太多,还可能对民营经济造成冲击,带来投资减少、
畸形消费、生产积极性下降等负面影响。他表示,开征遗产税可能会导致资金和人才的外流。目前,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发达
国家陆续取消或调整了遗产税政策,总的趋势是不断弱化遗产税的作用。而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遗产扣除额一般都比较高,
如日本是96.5万美元、韩国为75万美元,如果按这些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做法设计我国遗产税,采取多扣除、低税率的办
法,将与社会期望的调节力度差距较大,难以起到应有的调节分配作用。如果按少扣除、高税率办法设计税制,又会对富裕人
群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导致资产向周边国家转移。他还指出,遗产税是国际公认的复杂税种,其征管要求很高。对比国际情况
,中国在征管上存在很多难点:遗产数量难以确认;死亡人的信息很难准确及时收集,无法保证遗产在计征遗产税前不被分割
或转移;遗产的形态多样,在目前的征管环境和征管条件下,难以掌握全部遗产数;财产评估制度不完善,遗产价值确认困难
,且评估费用开支较大。这些征管问题不解决,征收效果将大打折扣,开征遗产税可能有名无实,以致严重影响我国税法的权
威性和严肃性。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任你邮印象30,30M大空间+彩信相册,免费试用!
综合提高英语水平从新概念开始
天堂对巴蜀的召唤 六座空城看谁领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