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保障民工权益 建立民工工资预留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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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9日19:09 人民网 | ||
人民网郑州4月19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建立民工工资预留账户,从工程款中留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民工工资的支付保证——这是河南鹤壁市为保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采取的新举措。 鹤壁市政府近日就民工工资拖欠、孩子上学等权益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使今后凡涉及这一特殊群体权益问题时“有章可循”。 鹤壁市规定,民工工资预留账户要提前建立。工程结算时如无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现象,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 至于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方面,鹤壁市规定: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在对待民工子女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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