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虚开2000万增值税发票案 罪犯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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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0日08: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栾黎 记者 马天帅)曾列为“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的方镜文注册虚假公司、虚开2300余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近日由省高院进行了复核,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核准一审法院判处方镜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1年2月,方镜文持伪造的他人身份证、假发票在省工商企业服务中心虚假注册,成立了成都圳灿、锦炜佳、港盛、金灿城、申驿盛实业有限公司,并安排专人持增值税发票准 据统计,方镜文伙同他人以注册的公司名义共为44家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03份,税款总额23117465.15元。其中,已抵扣税款给国家造成损失1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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