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众知情权就要“一追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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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0:23 南方都市报 | ||
-观察家 据新华社4月16日消息,经卫生部和辽宁省组成的专家组调查,确认“海城事件”系豆奶中天然抗营养因子所导致 的食物中毒,卫生部已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对肇事者严肃处理”。按照“常识”,有关“海城事件”的新闻报道将告一段落了 ,而海城政府已经为此事焦头烂额,一些官员请求媒体放一马,不要再围追堵截了。笔者认为,媒体在这个节骨眼上戛 首先,这保证了公众的“全部知情权”。在公共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媒体的主要职责就是尽可能地弥补这种不 对称,并以公众知情权的最大化为目标。但有时候,“部分知情权”可能比不知情更容易让公众患上“信息饥渴症”。譬如, 在“海城事件”中,公众就有权进一步知道:在当地医院无力诊治的情况下,为何有关部门却下文禁止中毒学生上外地就诊, 又派人到火车站围追堵截?媒体为什么发布“学生一个都不少地上课去了”的假新闻?在这里面有没有“猫腻”?谁该为学生 中毒、群众怨怒及社会恐慌的后果负责?肇事企业负责人早已逃逸,中毒学生能否拿到合理赔偿?其次,媒体的“穷追猛打” 有助于对事件进行准确、迅速的判断和处理。决策层在处理相关事件时所依赖的信息无非来自两种渠道:一是大众传媒的公开 报道,一是通过内部渠道。但与大众传媒的公开报道相比,出于种种原因,通过内部渠道传递信息成本高昂、效率较低,就“ 海城事件”而言,要对“肇事者严肃处理”,通过大众传媒对事件本身进行“穷追猛打”就是一种社会成本比较低的做法。此 外,准确、迅速处理事件还可以强化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第三,通过对某些疑点的“穷追猛打”,可以让一切“猫腻”暴露 在阳光之下,增加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威慑后来者,有利于政治建设。要让极少数政府官员真正明白某些道理,仅仅“点到为 止”是绝对不够的。在这方面,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记者林肯·斯蒂芬斯为首的“扒粪者”进行了美 国新闻史上著名的“扒粪运动”,通过对一系列疑点的“穷追猛打”有力地制止了腐败的蔓延滋生,促进了美国社会的改良。 其做法不可照搬,但说明媒体是最好的“防腐剂”。目前,一些媒体搞一个舆论监督报道时,往往要么是没有了声音,要么是 不痛不痒,对某些事关公众知情权的讲究“以善为本”、“点到为止”。这种做法可能得到当地一些部门的赞许,但很难得到 公众的认可。他们会认为,在这种节骨眼上媒体当了“逃兵”,要么是胆怯的表现,要么是媒体得了什么好处才不“继续关注 ”的。这难道不是每一个媒体从业人员的耻辱么?而香港“财爷”梁锦松因买轿车涉嫌避税的事一直被媒体“穷追猛打”到其 向特首董建华提出辞职,又向香港民众公开郑重道歉才为止。香港媒体这种“穷追猛打”的做法是否给我们以启示呢?□本报 特约评论员黄建林(《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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