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今起着律师袍出庭 行律师执业宣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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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0:53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律师们试穿律师袍后,在一起交流着装感受见习记者唐绍怡摄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4月21日讯从今天开始,柳州市的240多名律师在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时,必须身着律师袍、佩带律师徽章。 去年3月,经司法部批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并定于2003年开始实施。从今年的1月1日开始,我国北京、成都等大城市的律师率先着袍出庭。广西区司法厅和区律师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全区律 律师统一着装,目的是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增强律师责任感,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整肃法律服务市场。律师袍的设计以黑色为主,便服领式样,大方庄重,同时在领口配以深红色领巾,胸前佩戴律师徽章。徽章以蓝色为主调,配以银色对应,其外形与内形为一大一小两个同心圆,象征凝聚力与向心力;内圆上部均匀排列五颗五角星,凸现了中国含义;内圆下方有三组正反相背的“L”(英文“律师”LAWYER的缩写),代表律师;外在形式上像相互支持的″人″字型,取众志成城之意。这些都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更寓意了律师的职业特征:沉着冷静、稳健理智、激浊扬清。 在宣誓仪式上,在场的全体律师将向社会公开承诺,共同遵守《律师法》及《律师协会章程》,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自觉维护行业形象,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共筑诚信,严格自律,为提升柳州市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而努力。 律师袍的来历 很多人对律师袍的印象,主要来自香港的影视作品中。在涉及到法庭的场面时,由演员扮演的律师穿着长袍,戴着假发,侃侃而谈。律师逻辑严谨的辩词固然引人注意,而那身黑色的律师袍,同样使人感到一种庄重的法庭气氛。 从历史上看,律师袍是从法袍引申而来。穿法袍、戴假发发轫于西方,在古代欧洲,法官必须是其审理的案件的知情人,为了避免当事人因不满裁判结果而对裁判者以及代言人进行报复,他们穿上宽大的袍子,并戴上假发,以防止被认出。在此之后,法袍逐渐演化成为法律权威的标志和象征,着法袍出席庭审的做法也得到流传和普及。当然,现在的法袍和律师袍与以前有了不同的含义,目的已不再是怕当事人认出,而是通过“形式公正”,充分表现法律的权威性,使法庭的气氛严肃而庄重。 律师统一着装的问题从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就提及,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解决。在此期间,法院系统先后出台了法袍和法槌,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目前,全国的注册律师已超过12万,律师行业成为“朝阳行业”之一,全国律师协会近年便将律师着装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从前年开始,司法部委托全国律协制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全国律协组织设计了几款律师服样,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最终采用了大连碧海集团首席设计师于泽正的设计方案。于泽正曾多次获全国服装设计奖,三次被授予优秀设计师荣誉称号,参与并主持了公安、检察及法院服装的设计。于泽正设计的律师出庭服,以庄重的色调、鲜明的标识、大方的款式为设计基本理念,辅之以简洁实用、便于携带等特点。服装主体设计均为黑色宽松式短袍,前摆呈开放式,以适合于多种体形,便于起坐。同时,也有别于法官的黑色长款法袍和检察官的深色西装。 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要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律师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 律师穿律师袍出庭,是我国司法改革在形式上的一大进步,对于树立中国律师新形象,整肃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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