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枝江法院建立财产处置权力制衡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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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1:09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杨子发报道:7日上午,枝江市城区薛某与杨某在该市法院协商约定一鉴定人为其评估涉案财产。这是该市实施涉案财产处置制约机制以来办理的首宗案件。 4月1日,枝江市法院作出决定:即日起,在涉案财产处置过程中,将委托鉴定权、审判权和财产处置权分离。凡需进行司法鉴定的,由审理、执行案件的庭、局,采取《移送函 过去,该院在涉案财产处置中,从指定鉴定人、进行财产评估作价到执行过程中的查封、扣押、收缴、拍卖变现交付债权当事人,往往由一个办案单位或个人一管到底,影响法院的公平、公正形象,双方当事人对此意见也很大,债权人觉得实物抵债价值估高了,债务人则认为实物变现和抵债价值估低了。案子了结后不时有当事人上访。 该市法院一位中层干部称,将涉案财产的委托鉴定权、审判权和财产处置权相分离,不仅当事人满意,还有利于堵住司法腐败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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