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串子案”明日开庭 天津市律师代理6受害人辩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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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1:12 天津日报 | ||
胡然 本报讯(记者胡然)天津律师在全国显现出超强实力,被评为“2002年中国十大民法经典案例”之首的“通化串子案”6名受害人,已共同决定委托本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张振元作为代理律师,全权负责诉讼事宜。昨日下午,潘强、张振元已经启程赶赴通化,将在明天和后天进行的该案二审审理中出庭进行精彩辩论。因该案涉及诸多亲情、法理关系 案件回放 1981 年10月29日,赵盛强妻子宫克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产下一男婴。20年后,他们的儿子赵达在大学参加献血时,得知与父母血型不符,他们开始怀疑是医院抱错了孩子。但是,医院的档案已经在一次洪水中被冲走,无法查找。费尽周折,夫妇二人终于查明当日该医院出生了8个男孩,并找到了当时与他们临床的孙华东、李爱野夫妇,发现其子孙超酷似赵盛强,于是一起谈论两个孩子的特征、性格和嗜好,迹象表明孩子有抱错的可能。随后,赵家和孙家六口人作亲子鉴定,证明孙超与赵盛强夫妇有血缘关系,而赵达与赵盛强夫妇和孙华东夫妇均没有血缘关系,从而引发“串子”事件。尽管经过多方寻找,赵达的亲生父母及孙华东夫妇的亲生儿子至今没有下落。为此,赵、李两家6口人提起诉讼,向通化人民医院索赔360万余元。去年底,通化市东昌区法院一审判决,通化市人民医院赔偿6名原告共50余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寻子寻亲等费用。宣判后,赵、李2家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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