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破案被诬黑社会 公安局为退伍兵洗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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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1:17 温州新闻网 | ||
4月18日上午,渭南市公安局门前锣鼓喧天,40多名残疾人送来一张大红感谢信,感谢渭南市公安局为退伍军人冯永强洗脱“罪名”,平反昭雪。 1993年,退伍军人、四川万源人冯永强和同乡来到潼关县务工。2001年5月,冯联合潼关县社会福利厂创办了残疾人技能培训中心、福利劳务队,为当地残疾人就业做出了一定贡献。1995年9月13日,冯带领同乡抓获了结伙持枪在潼关太要麻峪水沟进行抢劫的9名犯罪分 子;1998年,潼关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玉柱、纪检书记熊金祥让冯永强协同公安机关侦破“98.3.17”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两人被杀害),冯和同乡抓获了该案3名主要犯罪分子,受到潼关县公安局嘉奖。 2001年6月,潼关县有人诬称冯永强非法持有枪支,是黑帮成员。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调查、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对冯永强进行留置审查,此后将冯刑拘30余天,查无结果。2001年7月27日,潼关县检察院作出冯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的决定,但当地公安机关以冯涉嫌聚众斗殴将其监视居住,并要求交纳保证金2万元,每天到派出所签到。2002年元月23日,当地公安机关以“案件需要”为由,对冯永强实行取保候审至今年3月。 冯永强被诬陷案,引起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注,随后,经渭南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委员会研究,认为该案是一起没有核准事实依据、主观臆断、先入为主、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错案。今年3月21日,渭南市公安局决定,撤销案件,撤销对冯的留置、刑拘、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并退还所收保证金。此外,按照有关规定还将追究有关办案领导和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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