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仲裁阳光通道 优先处理集体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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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3:13 江南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叶辉) 江苏省苏州市要加强劳动仲裁规范化建设,构筑劳动争议仲裁的阳光工程,3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将优先受理。日前,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作出上述承诺。 据了解,为了配合《劳动法》实施8周年宣传,也为了进一步保障在苏州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苏州市劳保部门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之后,确立2003年为苏州市劳动维权年。据 苏州市劳保部的有关人士表示,在劳动仲裁中,30人一般被视作一道特别的“坎”,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也理应被视为特别案件进行审理,但在这之前,苏州对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一直缺乏一个明确的“说法”。此次对3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明确提出优先受理一说,使得3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拥有了“特权”,这一举措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起到了切实的加强作用,推动了集体劳动争议隐患的排除,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做到了提前介入、早期化解,能较好地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好较严重的集体劳动争议。该人士表示,劳保部门还将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机制,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责任制为中心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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