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部门发出通知 借非典哄抬物价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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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7:06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丁火)今天上午从市物价局获悉,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一些地方部分商品价格出现波动的情况,我市物价部门为防患于未然,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价格预警预报工作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通知》精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 ——要切实把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作为当前价格工作的头等任务,建立应对 ——加大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力度,对与预防非典型肺炎相关的商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如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粮食、副食品等价格实行重点监测。 ——以预防非典型肺炎有关的商品价格为重点,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和生产经营企业在天津市物价局备案的药品零售价格。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严厉查处,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的作用,实行24小时值守。 ——进一步加强价格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目前,市物价局已成立由局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勾通,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做出应对,立即报告反馈,确保全市政令畅通、政策统一、行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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