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工作会议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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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9:0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高巍)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已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成30大项81小项,并具体分解到39家牵头或责任单位。深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德成要求,全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抓好党风责任制的落实。 李德成指出,目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职责都已经清楚和明确,各单位要按照这一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工作任务具体化、部门化,并将具体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明确主办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形成正式文件于4月28日前报市责任制办公室。年底,由市委或市纪委的领导带队对部分区和市直单位责任制的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和检查,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今年我市还根据实际,确定了10项责任追究的重点,如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分工、不部署、不检查落实,特别是不落实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基层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一再发生乱收费、乱摊派,以及收取“红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统一福利补贴后仍私设“小金库”,擅自发放奖金、补贴的等行为,都必须视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进行追究,做到“有责必究,究必到位”。 市纪委副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廖成林同志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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