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将有据可查 深圳市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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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9:08 深圳商报 | ||
,工商、税务等单位成信息中心首批成员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记者昨日从第14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有了第一批成员单位,市工商局等14家单位将向该系统提供相关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获奖、受表彰情况和违法违章信息,其中,企业欠税、欠薪、拖欠银行贷款等不良记录将“榜上有名”,而成员单位根据要求需做好企业信用信息保密工作 据了解,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征集企业信用信息,对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局、社保局、质监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人民银行、海关、法院、信息办、公安局等14家单位成为第一批向信息中心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成员单位。这些单位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奖罚记录两方面,如:企业经营范围等基本登记信息;企业纳税情况和欠税不良记录;企业劳动年审情况和欠薪情况;企业参保情况、欠缴情况和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国家、省、市及外地对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业绩记录与违章记录;拖欠银行贷款企业;资信评级A级以上企业;软件企业认定情况;企业在法院的立案、结案信息;等等。 根据要求,各成员单位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非法私自查询或披露企业信用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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