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让导游管理市场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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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9:42 四川日报 | ||
四川大学旅游系主任李柏槐教授认为,由于旅行社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导致目前导游和旅行社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像这种向导游收取保证金却不和导游签订正规合同的经营习惯,是坚决不允许的,导游可以向法院起诉。旅行社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明文规定,与导游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而不应该向导游收取任何的“保证金”。但是,现在成都市不少旅行社都在违规操作,为此,旅游管理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对旅行社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旅行社违规。 从更深的层面来讲,造成旅行社违规运作,收取导游保证金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国内的旅行社资金力量相对薄弱,缺乏竞争力,利润较低,因而旅行社往往采用降低导游成本来增强旅行社整体效益,这是国内旅游管理体制不健全造成的。 在旅游管理方面走在前列的北京,在处理旅行社和导游的关系方面,有一些办法值得借鉴。比如,北京市专门对市内旅行社进行了清理整顿,要求旅行社必须与导游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不得对其收取任何费用。北京市的旅行社和导游都得到了严格的规范,也带动了整个旅游市场的发展。 目前,成都市上岗的导游多达5000人,要对其进行合理而科学的管理,就必须使导游管理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而导游管理公司的产生,减轻了旅行社的负担,也节约了管理成本,真正让导游走进市场,融入市场,并保证了其应有的权利。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李传君实习生赵倩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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