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职最高年薪规定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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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10:20 南方都市报 | ||
佛山出台《规范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收入管理试行办法》正职最高年薪规定15万 本报讯(记者张海燕)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佛山市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佛山市规范和 完善镇级领导干部收入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南海、顺德、禅城区所属镇的正职领导干部年收入最高15万元,副职 领导干部年收入最高12万元;三水、高明区所属镇的正职领导干部年收入最高10万元,副职领导干部年收入最高8万元。 规范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的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是该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 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镇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镇级经济和社会 的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步伐的重要举措。试行办法要求各区政府根据各镇的实际,围绕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 加值、税收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实际利用外资额等方面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治安状况、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工作、 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劳动社保医疗等要求,制订明确的工作责任制,结合年终总结、组织考评,兑现奖惩。镇级领导干部收 入分配制度完善和规范后,试行办法要求除执行各区制订统一的标准外,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发放钱物;不准用公 款购买代币购物券(卡)发给个人;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不准在企事业单位领取任何补贴;不准借任何理由或名 义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发放旅游费。违反规定将全部没收发放的钱物,并对镇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一律作免职处 理,并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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