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隐患杜绝火灾 副市长谈学明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答记者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15:57 无锡日报 | ||
市政府决定本月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此,副市长谈学明专门作了解答。 问: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有哪些? 答:专项治理的范围有:一、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 五、5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问:哪些部位和情形是整治重点? 答:一、人员密集场所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无人值守的安全疏散出口门(太平门)没有安装推闩的,防排烟装置不符要求的。三、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四、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违章搭建、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病员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问:单位自查整改的时限以及要求? 答:到5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消除隐患。单位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各部门收到报告后分别组织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以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依法予以处罚。 问:对存在火灾隐患且整改不力的单位,执法部门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 答:对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对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要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执法部门强制拆除,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对拒不履行罚款、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处罚决定的单位,执法部门可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章文)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