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大对一宫两陵保护办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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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02:30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吕兴琳报道 昨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一宫两陵”保护办法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在诸多禁止行为中,人大代表朱启湘提出,目前较为普遍的遛狗行为应当在“一宫两陵”的保护区内禁止。这一建议立刻在昨日参与审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中引起反响。 沈阳市城建局局长于沈光谈到,现在各大公园都标有禁止带狗入内的提示,但往往有 根据昨日审议的“一宫两陵”保护办法草案,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主要包括:破坏古建筑、砍伐和破坏古松、野炊、随地吐痰、吸烟等,尚未对遛狗等宠物进园内的行为进行规范。为此审议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中鲁说,要严格界定遛狗等带宠物进园的行为,做到既保证“一宫两陵”保护范围的卫生和安全,也要符合市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利用准确而严密的措词在不影响市民正常行为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市民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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