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限定防治非典药品最高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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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06:2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赵永兵)近日,我省与防治非典相关的一些中药材出现了大幅涨价现象。针对这种情况,4月22日,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对这些药品价格采取了两项干预措施。 1、对按各种药方所配的中药,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凡我省范围内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销售按各种药方配制的中药,每服零售价最高不得超过9元;代煎剂每服(一天两次量)零售价最高不得超过12元。 2、销售其他与预防非典有关的药品,属于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不得突破;属于市场调节的要维持在4月21日的价格水平上,不得乱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省物价局已将经省政府批准的干预措施下发到各市。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和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我省上述限价规定和干预措施,保持药品、医疗服务、卫生防疫和医用耗材的价格稳定。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勿因听信谣言而突击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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