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采取系列措施重点支持百家企业创名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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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09:0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实习生赖大彬)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下发《批转市经贸局质监局关于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市将设立“市长质量奖”,每年颁奖一次;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或产品100万元的奖励。 我市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有效介入,政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深圳市实施名牌战略建设小组,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参照美国“总统质量奖”评定标准,设立“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定一批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高、服务质量好、消费者信得过的生产企业,由市长向企业授予“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 ———对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或产品100万元的奖励。 ———在同等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时,向名牌产品企业倾斜。 ———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高于国家有关标准,经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3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或经市以上认定机构认定的名牌产品、优质产品,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免检。———选择50~100家企业,编制《深圳市实施名牌战略年度计划》、《深圳市实施名牌战略五年规划》、《深圳市实施名牌战略十年远景规划》,对于列入计划和规划中的企业,比照“工商业百强企业”和“优强中小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其创名牌产品项目优先列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等各项计划,并享受减免税、贷款贴息、新产品试制费从三项经费中拨款等相关优惠政策。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实习生赖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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