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对部分中药价格执行干预 43种商品启动价格监测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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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09:30 浙江日报 | ||
本报杭州4月22日讯 我省近来出现的非典型肺炎病例,引发了与预防“非典”相关的部分商品的高需求。省物价局今天向省内各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出紧急通知,从明天起对防治非典型肺炎中药品处方所需的中药材实行价格干预措施,以稳定市场价格。 根据这份《紧急通知》,中药材(原药)批发价应以购进价为基础,按顺加不得超过15%综合差率;中药饮片批发价以中药品材(原药)进价为基础,按顺加不得超过35%综合 为维护价格秩序,省物价局还要求各市物价局密切关注对清热解毒液、板蓝根、维生素C泡腾片、金银花、口罩、白醋、食盐等43种防治商品的价格变动,对这些商品启动价格紧急监测预警机制。列入预警商品目录的商品从明天起实行每日监测。 据悉,对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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