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实施商场商品准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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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09:36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 绍兴市在大型商场、超市实施商品准入制,一种产品要上柜销售,生产厂家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系列证件,并且必须货证相对,否则不准上柜,还会上商家的“黑名单”。 今年初,绍兴市工商部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区及中心县城范围内选择了29家商场和超市作为首批实施商品准入制的单位。该制度要求商家对经销的各类商品检验报告等 该制度实施以来,绍兴各大型商场、超市建章立制、定岗定责,建立起严格的商品管理机制。上百家贸易有限公司每类商品都有专职的商品质量管理员和兼职管理员,另再配备一名资料员,部门经理作为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网络化商品质量管理体系。绍兴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还从合同管理入手,建立起内部连环操作系统,规定业务人员在签合同前要查明商品证件是否齐全,财会人员付款前要核对证件,凡索证不全或货证不符的不付款。在建档备案过程中,许多商家对已上柜商品向厂家索证查验不符合准入规定的,坚决下柜退货。 有关人士认为,绍兴的商品准入制使商场可否进某种商品从软性变成了刚性,商品出了问题也使工商部门有据可查,对规范市场流通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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