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11-25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案犯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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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0: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广西网4月23日电 4月21日上午,广西钦州市中级法院受广西高级法院的委托,依法对震惊钦州的“11·25”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进行终审宣判,抢劫并杀害一家3口的罪犯黄如武、黄光远被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据广西政法报报道,黄如武、黄光远系防城港市上思县公正乡公正村农民。两人于2002年11月22日,携带作案工具窜到钦州人民银行宿舍区,对上思老乡黄××家实施抢劫,抢 两人被缉拿归案后,2003年1月23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黄如武、黄光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黄如武、黄光远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不贷。广西区高级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黄如武、黄光远的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后两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许光艳岑松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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