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白果”实施原产地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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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1: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泰兴白果”证明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正式注册,成为省内继“洞庭山碧螺春(苏州)”、“阳山水蜜桃(无锡)”之后的第3个证明商标。 据了解,证明商标是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泰兴素有“银杏之乡”美称,年产银杏4000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三分之一。该市特定的土壤、气候和地下位置,造就了银杏果大、壳薄、口味甘醇等独特品质。全市每年80%的银杏远销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创汇2000多万美元。由于泰兴白果质优易销,许多外地白果常常冒名顶替,使其美誉受到严重影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01年5月,该市政府支持市银杏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泰兴白果”证明商标。该局先后对申请内容进行了实质审查和实地考察,最终认定“泰兴白果”符合证明商标注册要求,于今年4月7日向全国发出公告。 《“泰兴白果”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规定:“泰兴白果”证明商标用于证明泰兴白果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必须是泰兴本市的24个乡镇生产的白果。这些乡镇的银杏经纪人申请使用“泰兴白果”商标须经市银杏协会审核批准,并且保证果品质量符合泰兴白果标准。同时还必须使用统一包装、接受市银杏协会的检测和监督。 (乔峰 严永鸣 成国俊 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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