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徐继兰等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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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2:57 光明日报 | ||
本报兰州4月22日电 全国关注的徐继兰、徐继峰集资诈骗一案,日前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徐继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徐继峰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徐继兰以开办公司为幌子,秘密设立虚拟股票交易系统,以提供单人单机、融资等优惠服务条件为诱铒,骗得资金730余万元。记者 陈宗立 特约记者 周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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