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医疗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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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9: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三日电(记者刘长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公布的部分报纸广告发布监测显示,医疗服务 广告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较为严重,违法数量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九成以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定期统一发布广告监测信息的通知》,今年第一季度,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对部分报 纸广告发布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省级报业集团或报社主办的三十五种广告量较大的报纸,检查内容是今年二月十九至二十一日发布 的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食品、酒类、化妆品、医疗服务、房地产、汽车及服务、金融投资及服务、娱乐休闲、家用 电器、计算机及服务、通讯及服务、美容等类别的所有商业广告。共检查广告二万零十九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一千 四百五十一条,违法(涉嫌违法)率为百分之十九点零五。 检查结果显示,医疗服务广告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较为严重,违法数量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九成以上。共检查医 疗服务广告一千五百八十九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一千一百二十条,违法率为百分之七十点四八,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 数的百分之七十七点一九;共检查药品广告三百一十八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一百九十条,违法率百分之五十九点七 五,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数的百分之十三点零九,个别药品广告违法严重。 监测表明,各报遵守法律情况差别较大,遵守广告法律较好的报纸有深圳商报等五家;违法量较大的报纸有扬子晚报 (江苏)等五家;违法率较高的报纸有南国都市报(广西)等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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