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判亿元象牙走私大案 两名案犯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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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0:1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4月24日电(丁慧) 上海迄今为止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象牙制品走私大案日前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文键、梁智强参与走私象牙3334.6千克,价值1.78亿余元,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两人全部个人财产。 2001年12月,被告人李文键、梁智强经人介绍相识后,在他人授意下,准备将大量象 2002年8月,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梁智强从广州来沪,将用于象牙走私的提单、发票等单证及费用交给李文键,李文键则以一家工贸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定了代理进口协议,通过委托向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申报进口装有花梨木板材的20英尺货柜一只。8月30日,当海关工作人员对抵沪的货柜进行查验时,发现了夹藏在其中的象牙。后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被查获的非洲象象牙总重量达3334.6千克,价值1.78亿余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我国司法解释,非洲象属于“珍贵动物”,其象牙属于《刑法》所规定的“珍贵动物制品”。被告人李文键、梁智强违反海关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没有有关非洲象象牙进口证明书的情况下,故意在进口木材中夹藏价值人民币1.78亿余元的非洲象象牙走私入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鉴于两人系在他人授意指使下实施了走私行为,且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了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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