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立法监管政府投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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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0:41 南方都市报 | ||
珠海立法监管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必须落实资金来源确保政府信用 本报讯(记者黄殿晶)为增强政府信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珠海市人大昨日公布《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并宣布该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珠海是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立法管理的城市。 《条例》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确保政府信用,并且规定概算总投资超过估算10%的项目,必须重新报 据介绍,在1993年至2002年的10年间,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5·7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 产投资总额的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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