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市政府决定 停止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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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0:42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杨立业、王善卫)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近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停止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今后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需要占用土地的,不得实行协议出让,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项目 本通知发布之前,项目单位已经办理完计划、规划等相关手续,确实不能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因修建二环路、民心河等工程,被占地村或单位享有土地开发权的,必须在2003年6月1日前,持齐全合格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上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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