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严重交通违章 湖北开展集中整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1:13 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谢先国 赵嵩) 昨日,记者在全省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章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全省交警将开展为期一月的集中整治九类严重交通违章行动,重点整治驾驶员超速问题。 据介绍,九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包括超速、超载、违章停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车上路行驶、强行超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 五月一日起,《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省交警总队将根据该办法有关规定,严查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超速行驶,处二百元罚款、记三分,吊扣驾驶证一至六个月。超时驾驶,处二百元罚款、记三分;强迫、指使、纵容驾驶员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运车辆,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酒后驾车,处二百元罚款或拘留,并吊扣驾驶证一年以下。 目前,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正在配备酒精测试仪、雷达测速仪等。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