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贫困地区群众增收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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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3:55 云南日报 | ||
通过逐年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实施开发式扶贫,我省贫困地区的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贫困地区群众的增收幅度连续几年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水平。仅2000年至2002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5.5%,远高于同期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9.5%的增长速度。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将扶贫开发作为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好扶贫项目的实施,千方百计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在省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逐年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仅1 在扶贫开发实践中,把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改善生产条件和发展种养业作为重点,依靠科技和教育,不断提高资源开发的水平和效益,扶贫措施到村到户,逐步实现了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的转变。各地针对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不同的扶贫方式,对贫困地区实施综合性扶贫开发。对基本丧失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地区,采用易地开发扶贫的方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利用小额信贷方式,帮助有资源、有市场而没有资金开发的贫困地区群众解决资金困难;通过实施改土、治水、修路、通电等扶贫基础工程建设,帮助一些生存条件较好但基础设施差的贫困地区夯实发展后劲;实施科技扶贫试点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提高学科技、用科技水平。1998年至2002年间,全省共解决了401.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建成基本农田378.1万亩,解决了429.3万人和281.7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新修道路2.97万千米,行政村通路率、通电话率、通电率分别达到96.6%、96.2%、97.9%。这些立足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的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后,贫困地区群众较快地解决了温饱,增强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有效地增加了收入,全省73个国家重点扶持县和5个省级重点扶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1100元提高到2002年的1600元;到2002年年底,全省绝对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48万人。 汪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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