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协原副主席受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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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4:54 云南日报 | ||
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山东省工商联合会原会长潘广田特大受贿案23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潘广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扣押于检察机关的赃款和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1992年5月至2001年10月期间,潘广田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商业信贷处处长、工商信贷处处长、计划处处长、副行长以及山东省工商联合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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