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对中药饮片实行价格干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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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5:2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书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决定对中药饮片实行价格干预。有关这一决定的《通知》,已发至全省各地。 《通知》主要内容是:中药饮片价格委托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制定并发布当地销售价格。中药饮片的出厂、批发实行同价。中药饮片作价办法为:含税出厂价格(含税批发价格)=[原药实际进货价/(1-损耗率)+辅料费+各项费用]×(1+成 《通知》要求:与非典型肺炎有关的其他商品价格,各市物价局要按照皖价电[2003]17号要求加强监控,维护市场稳定。遇到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报告省物价局。《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市物价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将所制定的中药饮片价格报省物价局备案,并贯彻到辖区内所有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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