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五一”放假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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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5:2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汕头市政府办公室4月22日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五一”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为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今年“五一”按法定假日休假,暂不实行长假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5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方法由其主管部门制定。 《通知》要求,放假期间,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医疗防疫工作,安排好人员值班,一般不组织大型活动,提倡就地休息,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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