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哄抬药价 记者随执法部门明查暗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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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6:07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店不得以“防治非典特效药”等虚假广告宣传药品疗效,不得虚抬药价牟取暴利。 对感冒、发烧病人购买药品时要劝说其到医院诊治。 药店要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不得借机销售假劣药。 未按规定造成非典患者延误治疗的,一律予以严惩。 浙江省物价局 防治非典所需的中药材及其饮片、汤剂价格实行限定最高差价率的干预措施。 加工成中药汤剂销售的,加工费按不超过每袋(瓶)1元的标准限定。 中药材零售价:在批发价基础上,按顺加不超过20%综合差率限定。 该规定自23日起执行。 目前,我市各部门对打击以“非典”名义从事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昨天,记者跟随市物价部门执法人员对市区药店进行了明察暗访。 昨天下午,市物价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区百里坊一家将平时2、3元一帖的清热解毒中药涨至60元。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对该药店进行了暗访,但药店方面称已无预防“非典”中药出售,店方也称从未将此类药品抬价。在亮明身份后,执法人员对该药店给予了警告。 随后,记者又来到市区人民路、飞霞路等路段进行暗访,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几种抗病毒口服液的价格略有上涨,但并没有乱抬价的迹象。 从物价部门检查及记者暗访的整体情况看,目前我市各大药店有关“非典”药品的价格基本上还是正常的,但一些药品由于库存不多、进价贵等原因,有一定上浮,如个别药店中草药配方贵了一倍,7元一瓶的消毒水涨到了9元。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防治非典药品和相关药品价格,如果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对属于市场调节价部分的防治非典中药处方所需的中药材及其饮片、汤剂价格要严格执行省限定最高差价率的干预措施。对趁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温州晚报 记者白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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