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情重重令人满头雾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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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6:33 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04月24日讯 记者陈娟实习生周滔摄影李杨昨日上午,记者赶赴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调查《离婚牵出丈夫 N个妻》中的当事人唐勇在此地的两任妻子之事。而在 22日下午,唐勇的现任妻子陆亚莉已与律师先行抵达黄溪乡,希望取得唐勇涉嫌重婚罪的证据。然而,调查结果出人意料,我们不但没找到黄松琴和黄燕这两个人,而且就连陆亚莉与唐勇的婚姻也被认为极有可能是无效婚姻。“这份证明是假的”昨日上午 11时许,在高坪区黄溪乡政府办公室里,乡人大主任杨祥伟和高坪区民政局的屈安详接待了记者。 杨主任在仔细查看陆亚莉带去的有关唐勇的各种身份、婚姻资料文件时,突然抽出其中一份证明,肯定地说:“这份证明是假的!”记者接过来一看,杨主任抽出的正是那份落款时间为“ 1999年 6月 30日”、盖有“南充县黄溪乡人民政府”公章、证明唐勇有妻子黄松琴、儿子黄洪凯的证明。杨主任慎重地告诉记者,南充县 1992年 9月就改名为高坪区,“南充县黄溪乡人民政府”的公章于 1993年 10月 31日以后作废,因而这份 1999年 6月出具的证明肯定是假的。“你们的婚姻可能是无效婚姻” 11时 30分,屈安详调出了唐勇的户籍资料和婚姻状况资料,但在民政局登记在册的唐勇的妻子只有两人:一是唐勇已离异的前妻李静,另一个就是陆亚莉,其中并无黄松琴和黄燕的资料。而据杨主任说,黄溪乡只有一户姓黄的人家,根本没有这两个人,不知她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更让陆亚莉吃惊的是,她与唐勇的婚姻可能是无效婚姻!因为 1996年 10月 31日,陆在产后与唐勇补办结婚证时,是唐勇和其母亲杨俊兰一起到高坪区民政局办理的,签名和手印都是唐母“代劳”的。 对此,屈安详解释,《婚姻法》规定,当事人自愿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规则》也明确规定“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中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婚姻登记机关应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的宣布结婚无效,收回结婚证”。据此,在办理结婚证时,陆亚莉本人不在场,即使当时她是自愿与唐勇结婚,但他们的婚姻也应属无效婚姻。 乡民:唐家家产上百万杨主任告诉记者,唐勇的父亲原是黄溪乡企业办主任,家境殷实远近皆知。乡政府一些工作人员和乡民则众口一辞地说,唐家起码有上百万元家产。他们还说,唐家很会为人处事,与邻里乡亲的关系处得很好,自然“办事容易”。昨日,乡政府与区民政局已开始收集证据,着手调查唐勇“ N”个妻到底是怎么来的。陆亚莉也表示,一定要把唐勇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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