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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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0:28 南方都市报 | ||
-社评二条 一个27岁的大学毕业生之死引起了我们的关注。今年3月17日晚10点,在广州工作的孙志刚上街找网吧,没有 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的他被带进派出所,后被送到收容所,最后被转到医院。20日晚10点,他死了。这一刻,距这位湖北 小伙子来到广州整整20天。他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事发前在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工作。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正常死 亡案例 当然,现在事实远没有水落石出。在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对谁都无法指责,对谁的指责都是不负责任的。但 是,总应该有人对孙志刚的非正常死亡负责。令人庆幸的是,这样的个案,在我们这个依法治国的社会里毕竟属于极少数,但 其恶劣的性质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这就这样被剥夺了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但是我们在关注此事 的时候,不应过分关注孙志刚的身份————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一个拥有美好前途的年轻人,还要还 原出孙志刚的普通公民身份。否则,我们就可能因为对特殊身份的义勇而淹没了对“小人物”的关怀。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 ,谁不是小人物呢?谁不是普通公民呢?□本报评论员子曰相关报道见今日A06—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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