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借防治非典之机哄抬物价 最高可罚20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0:40 人民网 | |||
人民网武汉4月25日电:针对少数不法经营者借防治非典之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宜昌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告,对哄抬物价者,将处2万至20万元的罚款,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者将处5000元罚款。 通告指出:一、凡国家管理的商品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严禁擅自涨价;二、凡属市场调节的药品和其他所有商品必须按正常的流通费用和利润加成作价,并保持 据悉,该市对省物价局《紧急通知》中未明确规定、但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实行了差率控制,即进销差率为15%,批零差率为15%,以确保同一商品的出厂价和零售价差价在30%以内。(杜若原翟杰)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