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工作先签合同有纠纷工会撑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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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1:2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江阴市一位农村居民到市区一民营企业就业,老板表示要试用3个月后再签合同,他一气之下跑到市总工会论是非。在工会协调下,最后企业按照劳动法规进行了纠正。据统计,今年以来仅市总工会就受理有关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劳动纠纷298起,绝大部分是劳动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主动投诉,要求行政、法律援助的。 个人同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后去打官司,在前些年还是少之又少的事,而今劳动者法制 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走进劳动力市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许多应聘者在择业时一改被动应试的局面,反过来也要“考考”招聘者。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观察、审视招聘单位,提出各类问题要求解答,诸如签不签劳动合同、工资能否按时发放、奖金浮动上下限多少、工作时间是否超时等等细节问题,以达到心中有数。 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得益于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把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直接交给劳动者,从而提高职工维权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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