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实行差率控制 哄抬物价可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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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4:20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潘勤) 针对少数不法经营者借防治非典之机哄抬物价,宜昌市物价局昨日发出通告:哄抬物价,最高可罚20万元。 通告指出:凡超过正常利润率的,一律按暴利予以查处。所有经营者必须准确记录所购、销售商品的成本价格资料,凡不能提供有效凭证和提供虚假凭证的,重罚。 据悉,该市对省物价局《紧急通知》中未明确规定、但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实行了差率控制,即进销差率为15%,批零差率为15%,以确保同一商品的出厂价和零售价差价在3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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