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刑事被告下月将戴头罩 有望在全省法院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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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6日02:14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阳阳,通讯员王华兵) 深圳市两级法院将从下月1日起,全面启用刑事被告人头罩头套。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根据该院最新出台的《提押刑事被告人头罩使用规定》,此举将对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提押安全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刑事被告人头罩使用透气性好,符合卫生标准的黑色材料制成,为正反两面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区两级法院的每1辆囚车都将配备10个头罩,每5个为一组轮流使用。刑事被告人自从看守所监仓内提出,一直到法庭羁押室内,必须一路使用该头罩。庭审结束被告人押送回监仓后,头罩由看押法警带回清洗、消毒、或销毁。据悉,该做法将有望在全省法院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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