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乱放气球最高罚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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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6日02:17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会江,通讯员梁中勇)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气象局获悉,针对佛山地理情况,佛山作为华南重要的航空走廊,高峰时期平均每5分钟有一个航班经过佛山上空,而户外广告气球升空失控后,将严重影响民航客机、部队飞行训练的安全。佛山气象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正制定《佛山施放气球管理办法》,预计将于今年6月起实行。届时,违反规定乱放气球者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 两种气球将受空中管制 据佛山气象局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钟建生介绍,受管制的气球有两种:一种是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另一种是系留气球,是指系留在地面物体上,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钟建生说,通俗地说,包括一些公司庆典放送的气球,市民、小孩子玩的能够升空的气球,都属于管制的范围。 由于以前国家没有相关的法规,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乱放气球。气球升空后会出现严重空中隐患,在与空中飞行的客机或部队战机相遇后,经常有被飞机发动机吸入的危险,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坠机意外。另有一些升空的气球发生爆炸时,也会造成人员伤亡。而即将制定的《佛山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将对气球管理方面制定详细的规定。 提前3日申请施放气球 放气球必须过两道手续钟建生介绍说,佛山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将在5月1日开始实行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而制定的地方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对违规施放气球的单位和个人,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按《佛山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施放气球,必须提前3日向施放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升放系留气球应确保系留牢固,不得擅自释放;施放现场要有专人值守;升放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超过50米,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设置识别标志。升放的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发生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情况时,升放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和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另外,为了规范管理,《佛山施放气球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具备资质的单位以及具备相关上岗证的人员,才可以施放气球。未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放气球。考虑到现在大多单位目前并没有人员取得资格,佛山气象局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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