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力资源管理门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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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02:50 北京晨报 | ||
中专、高中以上人员增加申报规定 晨报讯(记者张颖)今后,想申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级别的中专和高中以上人员将要多费点功夫。日前,国家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结合行业特点,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的三、四级申报条件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对中专、高中以上人员 的申报规定。 对申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新政策中原第二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中的同等学力被取消,按规定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人员,今后不能直接申报该级别,需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 毕业结业证书。大专学历人员,只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才可免于培训。 同时,新规定中增加了对高中、中专学历人员申报该级别的规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人员,均可参加该级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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