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不足导致危楼搁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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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10:03 金羊网-新快报 | ||
《南华西路塌楼压死一男童》续闻: 新快报讯(记者张小奋)昨天上午,海珠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向记者通报了“海珠区4·21塌楼事故”的初步调 查结果。经查明,海德公司拆迁地块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资金不到位,造成部分拆除的房屋被搁置,影响了相连房屋结构,最终 导致房屋倒塌。事故中造成一死二伤,17户45名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事发前已被鉴定为危楼 4月21日清晨,海珠区同福西路(南华西辖区内)发生的倒塌房屋为双照坊19号、毓庆坊5号,其楼体均为混合 结构,有一堵公共承力墙相邻,人员伤亡均在双照坊19号。事发之前毓庆坊1号、3号、5号被鉴定为危房,屋面已被拆除 ,3号和5号无人居住。 10年前被征用开发烂尾 据了解,上述房屋所在地块已被征用,1993年,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广东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征用倒塌房屋 附近的土地兴建商品住宅。1997年5月6日,经市国土房管局以穗房〔96〕拆字070号(〔97〕拆改字002号) 文公告拆迁。1999年9月6日,上述用地转由广州海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用地面积14126平方米。 由于各种原因,开发商资金不到位,导致该地块开发烂尾。在开发红线范围内,一部分房屋已被拆除或部分拆除,另 一部分房屋虽被列入拆迁,但人员安置、房屋拆除被搁置。由于对结构相连的房屋进行部分拆除,因而安全隐患严重。而属于 被拆迁对象的居民也不愿花费资金进行修缮,进一步降低了房屋的安全性。从现场可以明显看到,在倒塌房屋的西侧,即毓庆 坊5号有明显的部分拆除痕迹,房屋倒塌就是从西至东像骨牌一样倒塌。 责任方“海德”未露面 按照有关法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安全就由拆迁人负责。海德公司集开发商与拆迁人于一身 ,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切实履行职责。3年多来,海珠区政府有关部门曾多次向该公司发出公函,明确通知毓庆坊1号、3号 、5号为危房,敦促其采取措施尽快拆除,但该公司仅采取了拆除毓庆坊1号、3号、5号屋面的措施,以阻止已安置人员再 返回居住。时至今日,该公司仅留有几名工地看守人员,公司法人代表难觅踪影。塌楼事件发生后,该公司负责人也未曾出面 。 (yan/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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