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接监管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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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10:45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中国银监会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特作如下决定: 一、确定中国银监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 款类金融机构等的职责及相关职责。 二、由国务院抓紧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的议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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