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高法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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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10:4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华社电昨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 一、免去李国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祝铭山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江必新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刘会生、张章(女)、岳志强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王秀红(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七、任命孙华璞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八、任命杜万华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刘新魁、杨世伟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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