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产品试行“标记”三鞭丸鹿龟酒不能随便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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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11:4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国家林业局昨天宣布,从今年5月1日起,对野生动物产品、制成品及其衍生物开展标记 试点,未经标记的产品将按非法利用野生动物产品予以查处。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标识 与野生动物制品运输、销售证明具有同等效力,野生动物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运输(托运)、销售使用有该标识标记的陆生野生 动物制品不再申办运输、销售审批手续。仿制、伪造统一标识或对其他制品进行标记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鉴于 陆生野生动物制品进行大规模标记在我国尚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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