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宰无风险?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相关法规较笼统难奏效
本报讯私宰肉对市民的饮食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那么私宰者的法律风险到底有多大?城管部门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几年来他们虽然不断打击私宰肉,但由于法律上对如何惩治该行为的规定较为笼统,又缺少相关部门配合,所以还没有任何
私宰者被拘留过或刑事处罚,罚款也常常难以落实,城管执法部门最多只能没收工具和猪肉,私宰者的实际法律风 险几乎降到
了零!该负责人介绍,他们在执法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到了私宰肉现场,真正的老板往往难以发现,而私宰者常用“我只
是个给老板打工的”来逃避罚款,因此罚款难以落实,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
没收他们的屠宰工具。据介绍,每天在特区内销售的私宰猪为2000头左右,每天的私宰总利润达到数十万元。而他们的代
价却只不过是被没收工具以及偶然地被罚款。城管执法人员分析,立法和执法上威慑力的不足已成为私宰者屡禁不止的重要原
因。而有业内人士说,不但私宰者的实际法律风险极小,在整个私宰肉的流通环节中,运送、销售各环节的获利者风险都不大
。造成这一局面的直接原因是各部门联合执法不够,使不少获利者成了漏网之鱼。所以,该人士建议,各具体部门应由市政府
牵头,对私宰实行系统控制,仅仅靠城管部门执法只能头痛医头,收效不大。该人士还认为,对那些销售私宰肉的商贩,尤其
是大型超市,应实行重罚甚至停业整顿,只有这样,才会打断私宰肉的销售环节。有关法律人士则认为,修正和强化对私宰的
立法已很紧迫。现在的《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对屠宰各环节规定比较笼统,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也较轻
。而香港对私宰者处理十分严厉,重者可能入狱。该人士认为,香港的这个管理经验和立法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应有风格强硬
的立法。
图片说明:尽管城管执法部门不断对私宰者进行查处,但是由于相关法规较为笼统,至今还没有一名私宰者受到刑事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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